公告日期:2020-05-21
深圳市久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零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 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 股东 ......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第五章 董事会...... 26
第一节 董事 ......26
第二节 董事会 ......30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6
第七章 监事会...... 40
第一节 监事 ......40
第二节 监事会 ......4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3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5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5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7
第十章 修改章程...... 49
第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50
第十二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50
第一节 信息披露 ......50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 ......51
第十三章 通知和公告......53
第十四章 附 则...... 54
深圳市久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市久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JOINT TECHNOLOGY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芳路 6 号庭威工业厂区 2 栋 2
楼 邮政编码:5180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11.1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科学的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社会创造价值;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使公司全体股东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物联网、车联网应用智能传感器,智能硬件终端、软件系统平台的研发和销售;移动资产远程监控管理;燃油消耗在线监测与远程监控管理;移动资产运维,采购,培训的软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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