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9
公告编号:2019-015
证券代码:835879 证券简称:派尔特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北京派尔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北京派尔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目前所在行业发展状况及自身业务开展情况,为配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战略和资本市场发展路径的规划,结合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更好的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经慎重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和《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公告编号:2019-015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承诺: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行洽谈,愿意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3、未参加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公司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4、在回购有效期限内,以亲自送达、邮件寄达书面申请材料等方式,要求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股东;
5、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6、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指定第三方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权属纠纷等限制自由交易或有争议的情形。
公告编号:2019-015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的公司股票数量以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将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公司股票的成本,具体价格、回购方式及回购主体由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申请有效期限
如在 2020 年 9 月 30 日以前,公司未能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且收到
受理回执,则自 2020 年 9 月 30 日之日起 10 个自然日内,为本次申
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材料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或亲自送至公司。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交其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事宜。
(四)争议调解机制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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