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8-08
公告编号: 2016-027
证券代码: 835858 证券简称: 金禾股份 主办券商: 东莞证券
黑河金禾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黑河金禾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8 日 09: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5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送
达。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刚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
董事 5 人, 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公司全体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公
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 关于控股股东李明刚为公司向龙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黑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关联交易的
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 拟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黑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 2,000 万元 , 由公司控股股东李明刚以
其持有公司 14,300,000 股份中的 75%为公司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6-027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李明刚持有的公司 14,300,000 股份中的 75%已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质押给黑河华盛中小企业发展投资基金 (有限合
伙) , 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质押登记。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 ) 上刊登了本议案公告
(公告编号: 2016-017)。
公司此次拟办理的银行贷款及股权质押业务, 将在原质押业务解
除之后另行办理。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 , 0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明刚回避表决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议案内容: 董事会提请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 0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 黑河金禾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 2016-027
黑河金禾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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