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8
公告编号:2018-003
证券代码:835855 证券简称:鸿基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因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需要,同时为更好的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并于 2017年10月27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和2017年10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上述公告。
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报送了股票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中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117 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9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出席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9名股东(包括股东授
公告编号:2018-003
权委托代表)全票审议通过了上述股票终止挂牌的议案,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05,45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205,458,000 股赞成,0 股反对,0 股弃权。
实际控制人将按照承诺内容,有98名股东未出席(以下统称“未
出席股东”)合计持股3,14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1%。其
中61名股东通过电话沟通表态同意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议
案,对应持股数为2,50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0%;29名股
东经现场走访或函证后取得同意确认文件,对应持股数量为56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7%;5名股东提出回购申请,对应持股数
量为3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另有3名股东未能与之
取得联系,对应的持股数量为4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钟仁海已就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事宜作出相关承诺,具体安排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就终止挂牌事宜作出回购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
因此,本次终止挂牌事项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托管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高奕歌
公告编号:2018-003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港区东方大道365号
联系电话:0573-89170885
传真:0573-89170885
邮政编码:314200
特此公告。
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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