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7
公告编号:2017-041
证券代码:835855 证券简称:鸿基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就终止挂牌事宜作出回购承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年 10月 27 日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205,458,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8.49%。会议以出席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 同意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前述两项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为保护公司未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钟仁海,针对未出席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承诺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收购对象:
未出席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
收购价格:
原则上以2017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进行回购(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告编号:2017-041
收购有效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17日止,股东在上述期限
内未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承诺人不再承担受让该等股份的义务。
未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就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高奕歌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港区东方大道365号
联系电话:0573-89170885
邮箱 :gaoyige@hjpcc.com
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11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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