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基股份:关于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鸿基股份资讯
2017-06-27 16:18:3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6-27

公告编号:2017-020



证券代码:835855 证券简称:鸿基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基股份”或“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7]184号)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监管事项



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未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被采取的监管措施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及《业务规则》第1.4条、第6.1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公司的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公司说明及整改措施



公告编号:2017-020



我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并立即进行整改,今后,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我公司在此向投资者表示歉意,今后将更加充分地重视定期报告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已于2017年5月26日披露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