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5
公告编号:2017-011
证券代码:835855 证券简称:鸿基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尽责义务,公司董事会对其表示诚挚的感谢!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现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
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182,921,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
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7-011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4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所合伙人:李尊农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东塔楼15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胜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并能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此次审计机构的更换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的利益。
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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