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公告编号:2020-018
证券代码:835837 证券简称:维恩木塑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河南维恩木塑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李海洋持有公司股份6,256,25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40.1%。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4,692,188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564,062 股为无限售
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20 年 1 月 21 日起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止。冻结
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公司股东李海洋持有的公司股份 6,256,250 股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40.1%。
公司股东李海洋持有价值 48 万的河南维恩木塑股份有限公司被司法冻结。(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根据《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豫 0526 执 4997 号],申
请人刘贺党与被申请人李海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李海洋持有河南维恩木塑有限公司股权进行了司法冻结。
根据《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豫 0526 财保 35 号],申
请人毛清与被申请人李海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滑县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对李海洋持有河南维恩木塑有限公司价值 48 万的股权进行了司法冻结。
根据《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豫 0526 执 7257 号],申
请人汤胜利与被申请人李海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李海洋持有河南维恩木塑有限公司股权进行了轮候冻结。
公告编号:2020-018
(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目前正在进一步了解冻结详情,暂时对公司正常经营未造成影响,如果有进一步信息,公司将及时公告。
上述股权冻结事项对公司影响尚不确定,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李海洋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6,256,250、40.1%
股份限售情况:4,692,188 股、75%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6,256,250 股、100%
三、备查文件目录
《民事裁定书》
河南维恩木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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