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恩木塑: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维恩木塑资讯
2020-04-07 17: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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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07


河南维恩木塑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河南维恩木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整体战略布局,拟将持有子公司河南维恩润佳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70%的股权转让给张峰。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50,455,772.43 元,
期末净资产额为 11,780,265.34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河南维恩润佳集
成房屋有限公司期末资产总额为 875,460.23 元(未经审计数),净资产为-149,880.66 元(未经审计数),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及净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74%和-1.27%,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3 日,河南维恩木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峰回避表决。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为偶发性关联交易,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张峰

住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路小南街*号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河南维恩润佳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70%的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河南省滑县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河南维恩润佳集成房屋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06 月 15 日,注册资本 100 万,
实收资本 30 万,注册地址为滑县新区未来大道与湘江路交叉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10526MA3XATGK1D。经营范围为:设计、代理、销售新型环保建材及家居配套产品、木结构、薄板、钢骨结构新型墙体材料、智能家居产品;机电产品的研发与技术服务;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优先受权的股东均放弃优先受让权。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河南维恩润佳集成房屋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7,682.88 元,营业成本 397,918.85 元,利润总额-238,338.68 元,净利润-238,647.38 元
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前,河南维恩润佳集成房屋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姓名 出资比例(%)

1 维恩木塑 70

2 秦平平 5

3 邱涛 4

4 樊丽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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