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835834 证券简称:达伦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 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能够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 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
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方
第四条 关联方主要指在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中,能够直接或间接控制
公司或对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或个人。
第五条 公司应当根据对公司控制和影响的方式、途径、程序及可能的结
果等方面对关联方作出实质性判断,并作出不损害公司利益的选择。
第六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公司根据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 的自然人。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
关联方:
(一)根据与公司关联方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具有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第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方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和途径,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与公司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公司应当建立并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会秘书负责建立关联方信息库,于每年初就关联方信息进行调查,汇总变动信息,并进行及时更新,更新后将关联方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各单位关联交易联络人。
因间接关联方的认定存在困难和不确定性,各单位应积极协助补充关联方信息,及时提醒董事会秘书进行更新。
公司关联方信息数据仅供内部参考使用。如发生信息外泄,公司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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