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公告编号:2020-025
证券代码:835829 证券简称:聚晟科技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苏州聚晟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 13:00。
预期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公告编号:2020-025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829 聚晟科技 2020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苏州)律师事务所马树立律师、陈书彬律师。(七)会议地点
张家港市凤凰镇凤凰科技创业园 E 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24)、《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3)。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长代表公司董事会就 2019 年度的董事会工作进行了汇报。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主席代表公司监事会就 2019 年度的监事会工作进行了汇报。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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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公司的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结合对业务能力、专业水平、服务质量、工作经验及协调精神等综合考察,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视审计业务量确定。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4、因故不能出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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