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24
公告编号:2019-026
证券代码:835829 证券简称:聚晟科技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苏州聚晟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9 年 6 月 24 日,苏州聚晟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行”)贷款人民币500 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并由张家港市金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股东彭程将其持有的 1,250,000 股质押给张家港市金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贷款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
公司股东彭程质押 1,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8.3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
中 1,25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方将其持有的 1,250,000 股质押给张家港市金港投资担保有限公
司,为公司贷款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事项发生时,未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现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
会提请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了回避表决制度。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9-026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彭程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歌笛湖
(二)关联关系
关联方彭程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其直接持有公司 6,486,438 股,直接持股占比 43.24%,通过法人股东张家港保税区聚贤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聚优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618,528股,合计持有公司 9,104,966 股,合计持股占比 60.70%。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相关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定价。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生产资金周转需要,向张家港行贷款人民币 500 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由张家港市金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农商行保字[2019]第(25529)号),公司股东彭程提供所持公司股份作为反担保物质质押给张家港市金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并与张家港市金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编号为“金质字[2019]第(274)号”的《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出质人彭程股权质押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担保期限自
2019 年 6 月 24 日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26
公司本次申请的银行贷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益于公司生产资金周转,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或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此股权质押反担保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苏州聚晟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保证担保合同》(农商行保字[2019]第(25529)号);
(三)《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金质字[2019]第(274)号);
(四)《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苏州聚晟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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