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3-19
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835829 证券简称:聚晟科技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苏州聚晟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3日13点。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3月2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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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待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项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核通过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事项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苏州聚晟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拟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待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项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核通过后,将由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因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券商,需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审核批准,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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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过多方面综合评估,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了解和接洽,拟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与本议案有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六)审议《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日常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对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2019年度预计向银行借款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关联方彭程提供保证担保、反担保和抵押反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关联方张孜烨提供抵押反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关联方张家港保税区聚贤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张家港保税区聚优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提供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与本议案有关的《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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