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9-15
证券代码:835829 证券简称:聚晟科技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苏州聚晟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程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909,4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公司向股东宁波绿河嘉和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借款2,500,000.00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2017年8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与本议案有关的《关于追认公
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0),本次会议的
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09,48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方宁波绿河嘉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彭程为公司自然人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其直接持有公司6,180,438股份,直接持股占比56.19%,通过法人股东张家港保税区聚贤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聚优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995,454股份,合计持有公司7,175,892 股份,合计持股占比65.24%。彭程为本次借款提供了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综上,法人股东宁波绿河嘉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聚贤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聚优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自然人股东彭程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股东宁波绿河嘉和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借款12,500,000.00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2017年8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与本议案有关的《关于公司向
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1),本次会议的具体
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09,48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方宁波绿河嘉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彭程为公司自然人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其直接持有公司6,180,438股份,直接持股占比56.19%,通过法人股东张家港保税区聚贤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聚优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995,454股份,合计持有公司7,175,892 股份,合计持股占比65.24%。彭程为本次借款提供了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综上,法人股东宁波绿河嘉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聚贤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聚优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自然人股东彭程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聚晟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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