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18
关于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固特”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我公司”)担任其辅导机构,并签署了《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书》。
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在青岛证监局进行辅导备案登记。自辅导备案登
记以来,我公司辅导工作小组组织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德固特开展了辅导工作,现将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的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小组成员
(一)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及辅导小组人员情况
保荐机构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律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辅导小组组长 王珏
现场负责人 朱元
辅导小组成员 王珏、苏研、栾俊、程星星、朱元、方雪亭、钱俊翔、程森郎
(二)辅导人员变更情况
本辅导期间,钱俊翔、程森郎加入辅导小组成员增加,辅导小组成员增加两名。
二、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期辅导过程概述
辅导工作小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辅导计划,并结合德固特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授课、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以及电话、邮件沟通等形式开展了辅导工作。
(二)辅导的主要内容、辅导方式及辅导计划和方案的执行情况
1、辅导的主要内容、辅导方式
辅导的主要内容及目的有:促进公司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形成独立运营和持续发展的能力;督促公司的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面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树立公司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法制意识;促进公司具备进入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等。
辅导工作小组根据辅导计划并结合德固特的实际情况,针对《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现场以及电话、电子信息沟通等形式开展了辅导工作。
2、辅导计划和方案的执行情况
本辅导期间,辅导小组通过不定期召集现场中介机构协调会或电话、邮件沟通等方式,针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募集资金投向等事项展开讨
论和辅导。
三、尽职调查及规范整改情况
(一)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本期辅导期过程中,辅导机构在辅导过程中从专业角度对公司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形成口头及书面意见及整改建议,协助并督促公司在一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方案,并通过现场指导、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持续督促公司的整改进程。
本辅导期过程中,长江保荐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各方召开协调会,讨论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现的财务规范性、经营合规性、募集资金投向等问题。本阶段问题的解决整改情况如下:
1、推动募投项目环评备案工作。
2、针对租赁无产证房产情况,公司正与出租方负责人沟通,尽量取得其产权证明;同时,协调安排中介机构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确认相关事项,并就各自的责任出具承诺。
3、开展财务核查工作,完善公司内控,进一步促进公司财务规范化。
(二)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
1、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性情况
德固特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资产独立性方面,公司具备与现有主要业务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人员独立性方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财务独立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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