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12
公告编号:2016-022
证券代码:835825 证券简称:德固特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8月31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实际每10股派0.900000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公告编号:2016-022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6年9月26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9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9月26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办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9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胶州市滨州路668号
联系人:刘宝江
电话:0532-82298833
传真:0532-82297933
特此公告。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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