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26
公告编号:2019-024
证券代码:835820 证券简称:晨晓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异议股
东保护措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为配合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发展战略调整的需要,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19 年 5月 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 年
6 月 5 日召开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根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6月 4日《证券持有人名册》显示,公司现有 11名股东,11名股东均参加了 2019 年 6月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1名股东(武汉长盈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持反对意见。
为充分保护上述 1 名股东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
公告编号:2019-024
骏承诺:如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存在异议
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骏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积极与
异议股东进行协商,必要时对于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
体回购事项如下表所示:
回购方 回购期限 回购对象 回购股数(股) 回购金额(元)
自公司股东大
公司控股股 会审议通过并 股东取得该股份
公告终止股票 武汉长盈科技 时的成本价500
东、实际控制 投资发展有限 1,202,485 万元
挂牌事项之日 公司
人 起三个月内提
出回购申请;
自股票解除质
押、司法冻结
后2个月内执
行回购
备注:1、回购股数:根据股权登记日该名股东所持股份情况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终止股票挂牌事项之日起三个月内,为本次回购申请的有效期。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签字盖章的书面回购申请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等方
式交付至公司。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如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在回购有效期内所持公司股票存
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形的,回购安排将在股票解除质押、
司法冻结后2个月内执行。
如果回购对象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根据公司章程
的第十条规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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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规定的纠纷,应该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扥方式解决,入选仲裁的应当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由于股份回购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异议股东,请尽快与公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刘艾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诚业路51号1幢3楼
联系电话:0571-86691037
邮箱:liu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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