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芝兰玉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6907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芝兰玉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目 录 页 次
一、 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 1-3
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出 具 非 标 准 无 保 留 审 计 意 见
涉 及 事 项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6907 号
芝兰玉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业已完成芝兰玉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芝兰玉树)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大华审字[2024]0011003362 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芝兰玉树 2023 年度发生净亏损 799,567.92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03,809,304.96 元,净资产为-2,759,581.29 元,且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芝兰玉树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3,296,794.74 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芝兰玉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大华核字[2024]0011006907 号
二、出具非保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非标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芝兰玉树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净利润分别为-
979,770.87 元、-3,206,079.29 元、-799,567.92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3,809,304.96 元,净资产为-2,759,581.29 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虽然芝兰玉树披露了财务报表仍然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的理由及企业具体的应对计划,但仍存在可能导致对芝兰玉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公司的会计处理和披露情况;
芝兰玉树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财务报表仍然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的理由及企业具体的应对计划。
3.有关会计和信息披露法规对于该等事项的处理方法;
芝兰玉树对于上述事项的披露符合有关会计和信息披露法规对于上述事项的处理方法。
三、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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