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30
证券代码:835771 证券简称:嘉泰激光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于2016年8月8 日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以下简称“《股票发行解答(三)》”)的相关规定,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泰激光”或“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编制了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所涉范围
公司2017年度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涉及2次股票
发行,即公司2016年第1次股票发行、公司2016年第2次股票发行。
二、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第1次股票发行
嘉泰激光2016年第1次股票发行实际发行股数3,280,000股,共
募集资金 5,248,000.00元,已取得股转公司下发《关于浙江嘉泰激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8633号)。
(二)2016年第2次股票发行
嘉泰激光2016年第2次股票发行实际发行股数2,800,000股,共
募集资金 5,040,000.00元,已取得股转公司下发《关于浙江嘉泰激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2023号)。
三、募集资金存放、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6年第1次股票发行
1、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嘉泰激光将公司基本户作为2016年第1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缴
纳银行账户。户名: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账号:1203203019200423012。
截至2016年8月24日,嘉泰激光尚未提交2016年第1次股票发
行的备案材料,尚未取得有关股份登记函,故嘉泰激光 2016 年第 1
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 5,248,000.00元均尚未使用。为落实《股票发行
解答(三)》的要求,嘉泰激光于2016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股份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议案》、《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截至2016年8月25日,嘉泰激光为2016年第1次股票发行的募
集资金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名: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账号:1203203038000000227),并将2016年第1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入了
该专项账户。
截至2016年9月1日,嘉泰激光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温州分行、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符合股转公司的要求。
2016年12月22日,嘉泰激光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16年第一次股份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及解
除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
重新开设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重新签订2016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截至2017年2月7日,嘉泰激光为2016年第1次股票发行的募
集资金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名: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账号:577904235710508),将2016年第1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及该资金在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分行所产生的利息全部转入了该专项账户,并于同日注销了原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7年2月25日,嘉泰激光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
湾支行、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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