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26
证券简称:嘉泰激光 证券代码:835771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7年10月25日(星期三)上午0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7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
会议由董事长郑宣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1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规定的投资者发行股票不超过182万股(含182万股),发行价格为5.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1万元(含1,001万元)。具体股票发行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7-057)。
2、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进行股票发行事项,公司已与1名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
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合同》,合同主要内容详见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7-057),该认购合同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发行方案、该合同后生效。
2、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股权结构将发生变更,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完成本次股票发行事项后,根据公司最新的股本总额、股权结构以及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待公司股票发行及中登登记完成后进行工商备案,具体内容以工商备案为准。
2、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股票发行工作需要向有关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2)关于聘请本次股票发行中介机构并决定其费用事宜:
(3)股票发行工作有关部门所有批复文件手续的办理;
(4)股票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变更登记工作;
(5)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6)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7)股票发行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事宜。
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授权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
2、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本次股票发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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