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8-19
证券代码:835757 证券简称:盛金稀土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淄博盛金稀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淄博盛金稀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运营,应我公司要求,非关联方山东盛唐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8日-2017年5月24日为我公司在建设银行淄博分行担保490万元。淄博康冀轮胎销售有限公司是山东盛唐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应其要求,我公司于2016年2月23日-2017年2月23日在齐商银行,为淄博康冀轮胎销售有限公司担保200万连带责任担保。
(二)是否构成关联担保
本次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次对外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信息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一
被担保人:淄博康冀轮胎销售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住所:张店区华光路200号0821号
法定代表人:于发平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主营业务:销售轮胎、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五金建材、电器、橡胶制品、服装、办公用品、汽车配件。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5日
注册地址:张店区华光路200号0821号
(二)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1.被担保人一
单位名称:淄博康冀轮胎销售有限公司
信用等级:A级
资产总额:46,699,134.6元
负债总额:11,386,746.43元
净资产:35,312,388.17元
营业收入: 110,442,397.23元
税前利润:17,445,399.42元
净利润:17,445,399.42元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6年2月23日-2017年2月23日在齐商银行,为淄博康冀轮胎销售有限公司担保200万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运营,应我公司要求,非关联方山东盛唐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8日-2017年5月24日为我公司在建设银行淄博分行担保490万元。淄博康冀轮胎销售有限公司是山东盛唐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应其要求,我公司于2016年2月23日-2017年2月23日在齐商银行,为淄博康冀轮胎销售有限公司担保200万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负债率较低 ,该对外
担保风险较小。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飞承诺,如有违保,承担违保导致的全部损失。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项目 金额(元) 比例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5,000,000.00 9.34%
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0.00 0.00%
其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
0.00 0.00%
中 净资产50%的担保金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 0.00 0.00%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
其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34%。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00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可能承担的损失金额为0.0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担保协议
(二)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实际控制人徐飞承诺函
淄博盛金稀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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