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
之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宝海微元”、“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发行上市的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在本辅导期内,国金证券委派严强、吕雷、裔麟、曹润寰、戴祎、张岸琳、梁凯捷、刘赫祎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相关辅导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向贵局提交了辅导备案申请文件,已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在贵局进行辅导备案登记。贵局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对宝海微元辅导备
案基本情况进行了公示。
本期辅导期(第五期)为 2024 年 4 月至 2024 年 6 月。
2、辅导方式
项目组主要通过下列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尽职调查、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集体讨论、组织自学等。通过中介机构的核查与辅导,督促辅导对象积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促使接受辅导的人员认真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合规意识。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督促公司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确保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2、督促公司有效执行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要求;
3、辅导小组督促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自学的方式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
4、组织全体接受辅导人员进行现场集中培训,会同发行人律师、会计师系统介绍了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信息披露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知识,督促其了解或掌握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增强其法制观念及诚信意识。
(四)辅导对象变更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辅导对象发布《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任命欧阳玲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辅导机构将对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持续辅导。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机构持续跟进辅导对象内控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督促发行人高度重视内部制度建设。通过与国金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积极沟通和探讨,宝海微元已经结合上市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规范要求以及公司自身情况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并逐步落实。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随着尽职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国金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宝海微元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梳理与核查,及时发现问题、做出诊断、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宝海微元合法合规经营。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重点包括:
1、国金证券将继续通过尽职调查的形式,对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更为深入的了解与梳理。
2、通过归纳总结最近监管动态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 PPT 讲解的形式对报告期内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学习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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