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32
证券代码:835723 证券简称:宝海微元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0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系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利润水平及未来发展,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公告编号:2023-032
(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工作要求。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嘉俊、孙兴华、张鑫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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