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0
公告编号:2017-025
证券代码:835715 证券简称:顶联信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顶联信息产业股份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顶联信息产业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7
月7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
名,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8日以书面送达形式通知各位董事。董
事长刘国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泰证券解除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与中信建投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因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司与中泰证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解除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与中信建投、募集资金专户银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7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顶联信息产业股份公司关于变更持 公告编号:2017-025
续督导主办券商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号:2017-02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出席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2、审议《关于补充审议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出席的全体董事均需回避,该议案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因公司业务需要,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向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贷款1,000万,以济南顶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1,500万股权为质押担保,由刘国梁、刘杭波、李建亮、王庆奎、路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刘国梁、刘杭波、李建亮、王庆奎、路征为关联董事,出席会议的董事均为关联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此议案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审议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4名董事回避,无法形成有效表决,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因公司业务需要,拟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区支行贷款1,000万,以济南顶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刘国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告编号:2017-025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刘国梁、刘杭波、王庆奎、路征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顶联信息产业股份公司2017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现提议于2017年7月27日召开顶联信息产业股份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出席董事不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顶联信息产业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顶联信息产业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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