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5
公告编号:2018-035
证券代码:835712 证券简称:顺宝农业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宁夏顺宝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2018年6月12日,宁夏顺宝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顺宝食品有限公司与李强先生签订借款协议,向李强先生借款5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6日,月利率为7.9166‰。
2.2018年6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菲尔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王勇先生签订借款协议,向王勇先生借款5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6日,月利率为7.9166‰。
3.2018年6月12日,公司与刘淑芬女士签订借款协议,向刘淑芬女士借款5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6日,月利率为7.9166‰。
4.2018年6月12日,公司与胡国鹏先生签订借款协议,向胡国鹏先生借款5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6日,月利率为7.9166‰。
现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18-035
了《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胡登吉为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李强
住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碧水蓝天小区
2.自然人
姓名:王勇
住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游艺西街恒源小区
3.自然人
姓名:胡国鹏
住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福州北街新海家园
4.自然人
姓名:刘淑芬
住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立新巷15-2-302号
(二)关联关系
李强系公司总经理,王勇系公司监事,胡国鹏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顺宝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淑芬系公司财务负责人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登吉为夫妻关系,上述人员构成关联关系。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告编号:2018-035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原则,定价公允,借款利息符合中长期借款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成交价格与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如适用)
不适用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18年6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顺宝食品有限公司与李强先生签订借款协议,向李强先生借款5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6日,月利率为7.9166‰。
2.2018年6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菲尔沃生物科技有限与王勇先生签订借款协议,向王勇先生借款5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6日,月利率为7.9166‰。
3.2018年6月12日,公司与刘淑芬女士签订借款协议,向刘淑芬女士借款5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6日,月利率为7.9166‰。
4.2018年6月12日,公司与胡国鹏先生签订借款协议,向胡国鹏先生借款5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6日,月利率为7.9166‰。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且能够有效地为公司补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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