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35709 证券简称:千柏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西千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提名贾雁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凤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明跃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苗方方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冼惠文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雁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公告编号:2024-020
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原董事梁家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一职(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 2024-019 公告),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贾雁女士为新任董事。
原董事邢丽英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一职(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 2024-019 公告),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凤梅女士为新任董事。
原董事许春玲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一职(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 2024-019 公告),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苗方方女士为新任董事。
原董事张书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一职(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 2024-019 公告),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明跃先生为新任董事。
原监事会主席谢科等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一职(具体内容
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 2024-019 公告),导
致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冼惠文女士为新任监事
原监事钟淮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一职(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 2024-019 公告),导致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张雁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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