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2
关于上海天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情况报告
上海天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天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辅导期内开展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期内工作开展情况
2022 年 10 月 13 日,本公司与辅导对象签署了辅导协议,
并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及
双方约定开展辅导工作。自 2022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3 年 5 月
12 日,本公司共开展了两期辅导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辅导工作概述
本公司辅导小组成员结合辅导对象的具体情况,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全面详尽的尽职调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
辅导期内,本公司会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采取组织自学、提供专业咨询、集中授课、高管访谈、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帮助辅导对象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规范意识、规范财务会计核算,督促辅导对象制定可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组织人员学习发行上市及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辅导效果。辅导对象具备成为上市公司应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已充分了解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的特点和属性,树立了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
(二)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1、第一期辅导工作
2023 年 1 月 3 日,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提交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情
况报告,辅导期间为 2022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 月 3 日。上
述辅导期间,本公司勤勉尽责地开展辅导工作,辅导对象积极配合,辅导工作进展正常,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开展中介机构协调会。对于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形成解决方案,督促公司从各方面规范运作。
(2)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针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财务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银行流水和公司银行流水进行全面核查;对公司进行财务核查,检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和执行情况,并对主要客户、供应商进行走访、函证等工作。
(3)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规范运作进行调查,督促公司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
指导公司及财务人员完善规范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2、第二期辅导工作
2023 年 4 月 5 日,本公司向上海证监局提交第二期辅导工
作进展情况报告,辅导期间为 2023 年 1 月 4 日至 2023 年 4 月 4
日。上述辅导期间,本公司勤勉尽责地开展辅导工作,辅导对象积极配合,辅导工作进展正常,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开展中介机构协调会。对于本辅导期内发现的疑难重要问题,及时召集中介机构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并形成解决方案,严格督促公司从各方面规范运作。
(2)持续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辅导小组持续推进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财务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银行流水和公司银行流水的全面核查工作;对公司进行财务核查,检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和执行情况,并对前期由于疫情原因无法实地走访的主要客户、供应商进行补充实地走访,切实了解业务的真实性。
(3)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辅导小组持续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规范运作进行调查,督促公司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指导公司及财务人员规范公司财务核算制度及采购和销售管理体系,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规范应收账款的催收与坏账计提处理,对不同阶段的客户放置于不同的风险阶段计提对应坏账。
(4)开展注册制新法规学习。辅导小组发放全面注册制新
规及政策解读相关的学习资料,引导辅导对象接受辅导的人员及时了解证券监管部门有关政策动向,并督促辅导对象接受辅导的人员认真准备辅导验收申请相关的测试。
2023 年 4 月 5 日至 2023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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