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18
重庆浩丰规划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O 二 O 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第一节 股 东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 事 ......
第二节 董事会 ......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 事 ......
第二节 监事会 ......
第八章 信息披露 ......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一章 通知和公告 ......
第一节 通 知 ......
第二节 公 告 ......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重庆浩丰规划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重庆浩丰规划建筑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重庆市渝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重庆浩丰规划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渝中区北区路 26 号 17-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68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自主经营,诚实守信,全面规范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制度,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为全体股东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甲级(按资质证核定的期限及范围从事经营);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按资质证核定的期限及范围从事经营);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
乙级(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核定期限从事经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按工程设计证书核定期限从事经营);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辅助设备的安装及销售。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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