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30
公告编号:2021-006
证券代码:835693 证券简称:浩丰设计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重庆浩丰规划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32030291961
承诺主体名称 余以平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12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12 个月届满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余以平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告编号:2021-006
承诺内容: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以平先生承诺对本次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采取回购其股份的保护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回购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了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送书面申报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
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本价格,异议股东持股期间涉及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实际控制人、控
公告编号:2021-006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指定的第三方与异议股东协商确定为准。
(三)申请回购有效期限:
若存在异议股东,则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期限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异议股东应当将经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应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到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的方式进行申请,并且异议股东应当同时向下述指定邮箱(hezhongwang@cqhaofeng.com)发送股份回购申请电子邮件。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的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号码、 股份数量、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异议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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