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5
公告编号:2024-023
证券代码:835679 证券简称:日新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武汉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武汉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向韶关市鼎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武汉日新能源有限公司、韶关日新能源有限公司、韶关市鼎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拟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韶关金伏新能源有限公司向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同时,公司、武汉日新能源有限公司、韶关日新能源有限公司为韶关市鼎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本次担保提供同等金额的连带责任反担保。
我们认为公司、武汉日新能源有限公司、韶关日新能源有限公司、韶关市鼎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拟为韶关金伏新能源有限公司向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武汉日新能源有限公司、韶关日新能源有限公司为韶关市鼎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本次担保提供同等金额的连带责任反担保是合理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担保有利于提升公司及子公司融资的信用额度,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我们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4-023
特此公告
武汉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秀萍、张开华、王典洪
2024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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