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创佳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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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3 18: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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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8-13



北京鑫创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新龙大厦B座11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郭献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郭献光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郭献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吴冬冬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吴冬冬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吴冬冬先生系连选连任。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冯金龙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冯金龙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冯金龙先生系连选连任。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郭志蓉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郭志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郭志蓉女士系连选连任。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俊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刘俊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刘俊女士系连选连任。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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