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3-11
证券代码:835664证券简称:友尼宝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江西友尼宝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5年11月5日,本公司与广州市友尼宝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丘兴仁、肖小芳于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工业园区诚信大道,公司会议室签订协议,交易标的为江西友尼宝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广州市友尼宝贸易有限公司、股东肖小芳借用过桥资金;关联方广州市友尼宝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丘兴仁、肖小芳为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丰县支行借款提供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广州友尼宝贸易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丘兴仁、肖小芳,丘兴仁、肖小芳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此次关联交易,并通过了表
决;
此次交易已经提交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交易已经遵守《公司章程》表决权回避的制度,丘兴仁、肖小芳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广州市天河区东逸二街
丘兴仁、肖小芳 - -
36号1204房
广州市友尼宝贸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 私营有限公司 丘兴仁
易有限公司 西华港商务大厦
(二)关联关系
广州市友尼宝贸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设立的两家公司,两家公司的产权、资产、账务、人员独立,业务不同。
丘兴仁、肖小芳夫妇是公司控股股东,分别持有本公司73%、20%的股份。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协议的借款金额分别是广州市友尼宝贸易有限公司500万元、肖小芳200万元,借款期限2015年11月5日至2016年2月4日;协议的生效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年利率6%。
(二)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丰县支行申请流动资金1600万元贷款,由广州市友尼宝贸易有限公司、丘兴仁、肖小芳提供不足部
份的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借款年利率6%,符合董事会决议与股东决议规定的不超过基准利率的50%,符合市场的利率定价水平,本次交易是公允的。
(二)关联方广州友尼宝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丘兴仁、肖小芳为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丰县支行借款提供不足部份的担保,以其持有的房地产作为质押物为公司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未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一)因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丰县支行流动资金1600万元贷款12月到期,公司需要对外借用过桥资金归还该笔贷款。
(二)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丰县支行申请流动资金1600万元贷款,公司自有担保物不够,需要关联方为公司担保。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向关联方借款即将发生的借款费用预计在公司2015年度所有财务费的20%以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 ,却能保证公司能及时归还银行的贷款,能维护公司的银行信用额度,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支持,能满足公司市场日益扩大对资金的需求。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江西友尼宝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的《江西友尼宝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江西友尼宝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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