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3-11
证券代码:835664证券简称:友尼宝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江西友尼宝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1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工业园区诚信大道,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丘兴仁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33,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借入过桥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江西友尼宝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广州友尼宝贸易有限公司、股东肖小芳借用过桥资金,用于资金周转及归还银行借款、借入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利息不高于当期基准利率的5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6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关联股东丘兴仁、肖小芳,据公司章程执行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丰县支行申请1600万元流动资金续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5-2016年生产计划, 2015年12月需要向中国农
业发展银行信丰县支行借入一年期限的流动资金借款1600万元,利率不高于当期基准利率的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3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信丰县支行申请期限三年以上、金额不高于2000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2016年需要向中国农业银行信丰县支
行借入中长期限的固定资产借款,借款金额不高于2000万元,利率不高于当期基准利率的50%,金额、期限、利率以实际批复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3,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借款时抵押物不够的由关联方提供足额抵押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以上二、三议案向银行借款抵押物不够的、可以用股东的抵押物用于向借款银行办理抵押,同意授权董事长丘兴仁代表江西友尼宝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广州友尼宝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丘兴仁、肖小芳、邓伟良作出使用决定,并办理上述决定。担保物、期限以实际使用抵押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6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关联股东丘兴仁、肖小芳,据公司章程执行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的《江西友尼宝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江西友尼宝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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