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16
公告编号:2019-049
证券代码:835663 证券简称:灵狐科技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重庆灵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
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灵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公司业
务开展情况及所处行业发展状况,为配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需
要,进一步的资本规划,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
现有董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 5 人;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交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公告编号:2019-049
因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就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股东保持积极沟通,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在一定期限内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或其指定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回购主体由双方协商确认为准”。
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2、未参加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或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19 年第
公告编号:2019-049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异议股东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申请材料应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具有时效性,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进一步沟通并友好协商解决。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B 座 6 层
联系人:吴晓斐
电话:010-82662899-806
邮箱:wuxiao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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