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29
公告编号:2019-029
证券代码:835663 证券简称:灵狐科技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重庆灵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回购目的
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
素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期股权激励。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竞价转让方式。
(三)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低于每股 5 元(含)、不高于每股 7 元
(含),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
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预计回购股份不超过 40 万股(含),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2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告编号:2019-029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股份回购数量。
(五)拟回购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票所需资金总额不超过 280 万元。
(六)回购期限
1、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之日起,回购期限不超过15 天。如果触发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或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转让日;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转让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转让日内;
公告编号:2019-029
(3)全国股转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19 年 8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 6
日。
三、注意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在公司回购实施区间卖出所持公司股票。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回购机会,特此公告。
重庆灵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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