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2
证券代码:835663 证券简称:灵狐科技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重庆灵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方案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重庆灵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9年7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灵狐科技:回购公司股票》(公告编号:2019-022)等相关公告,经事后审核,发现存在需要补充完善而修改的内容。
二、修改的具体内容
对《股份回购方案》中“三、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及合理性”中部分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具体如下:
更正前: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7元/股(含7元),不低于5元/股(含5元)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公司于2019年7月4日董事会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日前60个转让日平均收盘价为19.38元/股,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元/股)未超过董事会决议日前60个转让日平均收盘价的200%(即38.76元/股)。同时考虑到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规模快速增长,确定了本次回购股份上限。因此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利益的情况,符合《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更正后: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7元/股(含7元),不低于5元/股(含5元)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公司于2019年7月4日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日前60个转让日平均收盘价为19.38元/股,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元/股)未超过董事会决议日前60个转让日平均收盘价的200%(即38.76元/股)。同时考虑到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从公司之前三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参考依据来看,公司进行股权激励的价格均与发行当年年末净资产值接近,在综合考虑了公司截至2019年7月3日收盘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交易的流动性特性等因素后,公司的定价参考2019年一季度末净资产,且接近股票回购前一年内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确定了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和价格上限。 公司股份回购的定价依据分析如下:
1、 董事会决议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均价
公司董事会决议日前60个交易日中仅发生了两次交易,58个
无交易的时间段收盘价为2018年形成的价格,2个交易日的均价
8.3元,总交易量为2000股,由此计算前60个交易日公司收盘价
的均价为19.38元,因交易的频率、交易量均较小,因此前60个
交易日公司收盘价的均价19.38元并不能代表公司的真实价值。
2、 回购前一年的交易及价格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较不活跃,董事会决议日的前一年期间,也即
2018年7月4日至2019年7月4日期间,公司股票二级市场总成
交量为44000股,总成交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总成交
金额为375,740元,股票回购前一年内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为
8.36元。
公司的历次发行股票情况及公司股东、持有股票价格说明
公司挂牌时股东人数为58人,公司股东多数为公司创始股东、
员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挂牌后进行了三次定向增
发,三次定向增发情况如下:
发行数
发行日 发行 发行目
量(万 发行对象及说明 定价参考依据 净资产
期 价格 的
股)
2016 用于公 发行对象55 依据评估基准日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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