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04
证券代码:835663 证券简称:灵狐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重庆灵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长金羽中。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和召集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9日13:00。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与广发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议案
公司因战略发展的需要,经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并就解除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与天风证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终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约定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公司与天风证券(承接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项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核通过后,将由天风证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三)审议《公司与广发证券(原主办券商)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议案
重庆灵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主办券商,并于2016年1月28日经广发证券推荐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股票代码:835663,证券简称:灵狐科技。
自挂牌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广发证券自担任公司主办券商以来,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规范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严格把控、谨慎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的规范运
作、信息披露合规等提供了悉心指导,公司对广发证券在担任主办券商期间给予的支持深表感谢。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广发证券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解除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股价产生任何影响。
(四)审议《提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工作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该项工作,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变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请与报
备材料;
(2)本次变更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有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现场办理登记。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②、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供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审核;③、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供加盖法人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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