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25
公告编号:2016-010
证券代码:835661 证券简称:龙琨保险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上海龙琨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琨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通过直接送达的方式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书面通知,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会议于 2016年 8月 23 日上午9:00在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228号607室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晓军先生主持,由董事会秘书刘丽珠担任本次会议的记录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监事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公司2016半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和《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6半年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告编号:2016-010
(1)《公司2016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规定,并未发现其中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6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6半年度报告》资料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龙琨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2016半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龙琨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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