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琨保险:公开转让说明书
龙琨保险资讯
2016-01-12 00:00: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6-01-12

上海龙琨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DRAGONINSINSURANCEAGENCY

COMPANYLIMITED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主办券商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

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

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

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

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自身及所处行业的特点,公司提醒投资者特

别关注如下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全部内容。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的保险代理行业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保险中介代理的市场参与

度非常高。保险代理市场已经呈现出经营规模越大的保险代理公司竞争力越强,经营规模较小且服务质量较差的保险代理公司竞争力越弱的特征,市场主体竞争

愈加激烈,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公司如不能继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服务质

量,将会直接面临着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的风险。

二、代理佣金下降风险

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保险代理佣金,而佣金收入的比例主要由上游的各个保

险公司通过与本公司协商之后以书面合同的形式最终确定下来。保险代理合同中

注明的佣金收入比例通常考虑了如下因素之后确定:当前经济景气度、当地法律

法规以及任何对保险公司产生影响的税收和同业竞争性因素。上述因素并未受保

险代理公司控制。任何佣金收入比例上的变化均会对公司的利润情况以及未来运

营产生直接的影响。

三、政策监管风险

公司现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9月29日。

根据2013年4月27日修订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中国保

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法第九十七条同时规定:“本规定施行前依法设立的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继续保留,不完全具备本规定条件的,具体适用办法由中国保

监会另行规定。”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低于《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要

求的5,000万元。公司为《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施行前依法设立的保险

专业代理机构,因此暂未增资至5,000万元。如未来相关法规政策出现调整,公

司可能发生《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不能续期的风险。

四、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高风险

截止本公开说明书签署之日,共同实际控制人闫明、李彤和陈莉珍合计持有

(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公司100%的股权。闫明系公司董事长,李彤是公

司董事兼总经理,陈莉珍与闫明系母女关系。共同实际控制人闫明、李彤和陈莉

珍能对公司的发展战略、人事安排、日常经营、财务管理等重大决策实施绝对控

制。若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健全、运行不够规范,可

能会导致共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和发生公司治理的风险。

五、盈利能力不足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0.09%、5.74%和4.65%,均较同行业

上市公司偏弱。公司盈利能力不足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业务

规模较小,销售模式以电话销售、客户走访、赠送礼品为主,人工成本、业务活

动费、租赁办公费等支出未能有效分摊,导致利润率不高。虽然公司2014年起,已积极拓展市场,收入规模不断增长,盈利能力逐年增强。但是,如果公司未来

不能继续扩张收入规模,抢占市场份额,提高盈利能力,不排除会出现亏损的情

形。

六、租赁未租赁合同备案登记的风险

公司向第三方租赁6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