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7
公告编号:2019-029
证券代码:835651 证券简称:ST 宾宝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广东宾宝时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广东宾宝时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500735032273Y
承诺主体名称 佘旭锦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终止挂牌股
份回购)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2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一个月期满日
公告编号:2019-029
二、 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佘旭锦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佘旭锦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或由其指定第三方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吴玮敏、汕头市鼎丰锆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区生隆纺织有限公司、广东雄川服饰实业有限公司、王少冰、揭阳市博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雪曼、方惠纯;
2、回购价格: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回购价格拟定为回购相对人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
3、回购请求方式:前述回购相对人应当在公司股票完成摘牌手续后一个月内,将回购书面申请材料通过快递送至公司(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股份回购申请书、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的交易流水单、其他成本来源文件等必要信息。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未向公司送达书面申请材料的,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如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所持公司的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回购安排将在股票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后执行;
4、争议调解机制: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
公告编号:2019-029
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6、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 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已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上述补充承诺。
四、 其他说明
无。
五、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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