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1-27
关于
安徽汇展热交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汇展热交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关于安徽汇展热交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作为安徽汇展热交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展股份”、“公司”)股票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主办券商,会同公司、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和落实,并实施了必要的现场调查、询问、访谈、查证等程序,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
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释义一致。本反馈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回复的主要标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问题所列问题的回复、说明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现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1、公司存在大额盘亏。(1)请公司补充披露大额盘亏的具体背景、原因和具体内容,计入“管理费用”的合理性,公司存货管理是否存在较大漏洞,是否仍存在账实不符情形,是否影响公司的财务信息真实性。(2)请公司补充披露每年存货盘点的具体执行情况,包括时点、地点、内容、金额、程序、方法、盘点和监盘人员等;存货盘点和存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公司目前的整改情况和规范措施。(3)请公司对上述事项作重大事项提示。(4)请主办券商和会计师说明对存货的监盘过程,并对存货盘亏的原因、存货内部管理的有效性、存货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是否符合“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的挂牌条件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请公司补充披露大额盘亏的具体背景、原因和具体内容,计入“管理费用”的合理性,公司存货管理是否存在较大漏洞,是否仍存在账实不符情形,是否影响公司的财务信息真实性。
公司存货大额盘亏的具体背景、原因、具体内容,以及计入“管理费用”的合理性等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章 公司财务”之“五、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数据”之“(四)主要费用及变化情况”之“2、管理费用”中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1)存货盘亏的背景、原因及具体内容
公司2014年末存货盘亏131.43万元,占公司当年末存货总额的5.02%,主要背景及原因为股份公司成立前,由于公司存货数量较多,且年末盘点时均为盘点人员手工记账盘点,对发现的存货差异未及时记录处理,存在累积而成的收发存计量方面的问题。2014年末公司进行股改审计时,出于谨慎性的考虑,保证公司资产的真实、完整,公司将没有实际盘点到的存货做盘亏处理。公司盘亏的存货的主要内容为部分原材料,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名称 仓库型号 盘亏金额(元)
1 H65铜带 0.04*32 135,937.24
2 H65铜带 0.04*49 134,132.97
3 H65铜带(紫铜带) 0.04*52 140,911.30
4 H65铜带 0.04*66 90,634.59
5 H65铜带 0.04*83 35,527.79
6 H65铜带 0.0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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