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天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四期)
浙江天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草生物”“发行人”“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天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公司的辅导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本阶段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未发生变动。
根据国信证券与天草生物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国信证券派出金骏、严凯、陶祖海、刘晓亚、谢珣飞、陈敏、陈丽艳七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金骏为辅导小组组长,协调辅导过程中的相关事宜。本阶段辅导期内,为更好地服务辅导对象,新增陈丽艳女士为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开展天草生物的辅导工作。参与本期的辅导人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国信证券与天草生物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并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贵局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在网站上对
天草生物辅导备案文件进行了公示。国信证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2021
年 7 月 26 日、2021 年 10 月 15 日向贵局报送了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辅导工
作进展材料。天草生物的第四期辅导工作于 2021 年 10 月始至本报告出具日结束。
在辅导工作中,辅导人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集中授课、专门会议、座谈、组织辅导对象自学、讨论等多种方式展开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国信证券辅导人员按照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进行了辅导。在辅导工作中,辅导人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中介协调会、问题诊断和专业咨询等多种方式展开辅导工作。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良好。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深入尽调、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通过访谈、询问、收集资料等方式对公司历史沿革、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内控等进行深入尽调,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积极督促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或推进落实。
2、传达最新监管动态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方式,重点阐述明确了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规则、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使辅导对象对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学习。
3、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持续关注公司的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及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协助公司基于其优势和业务特点制定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的目标和规划,明确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健康发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完全确定,仍处于前期论证过程中。
2、本辅导期内,公司已选聘相关独立董事,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方面,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完全确定,辅导机构将结合未来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督促公司尽快落实确定募投项目。另一方面,本辅导期内,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进行了一定的完善,并已引入独立董事,建立相关独立董事制度。在辅导过程中,发行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及相关内控制度。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的辅导人员预计不会发生变化,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重点主要包括:
1、结合前期尽调,进一步完善法律和财务核查工作,跟进公司内控管理;
2、继续对辅导对象进行培训,以加深辅导对象对信息披露、董监高行为规范等内容的认识和理解;
3、对公司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进行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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