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35597 证券简称:防护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大连俊宏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大连俊宏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障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大连俊宏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
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讨论,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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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分配:
(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具体提取比例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四)支付股东股利。
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
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五条 利润分配应以每 10 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
当以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
第六条 利润分配如涉及扣税的,应在每 10 股实际分派的金额、数量后注明
是否含税。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七条 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科学回报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视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可进行中期分配。
(三)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扩大业务规模,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董事会未做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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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监督机制: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第八条 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
需求情况提出、拟订利润分配预案,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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