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报告
(第二十四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固润科技”)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泰君安为做好固润科技的辅导工作,由马玉苹、杨鹏宇、杨冬、郑兴权、王小白组成了专门的辅导小组,组织、参与了固润科技的辅导工作。马玉苹任辅导小组组长。
北京瑞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瑞强”、“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亦参加了固润科技的辅导工作。
1、辅导时间
国泰君安已完成第二十三期辅导工作,并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向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报送了第二十三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本期为第二十四期辅导。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持续跟进公司规范运作情况,查阅并收集固润科技历史沿革、行业竞争、董监高及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完善工作底稿;
(2)结合最新的监管精神,以组织自学、集中培训与专业咨询、个别答疑等方式,督促辅导对象相关人员学习最新的监管政策及规范要求,为未来发行上市奠定良好的基础;
(3)适时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会同律师和会计师对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督促辅导对象持续规范经营;
(4)通过现场访谈、远程电话会议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辅导对象相关人员进行及时沟通。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开展尽职调查
辅导小组持续更新尽职调查清单,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持续跟踪固润科技的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同时,在整理底稿的过程中,梳理公司面临的法律及财务问题,并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
2、持续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不定期地与辅导对象的高级管理人员持续沟通,更为系统、深入地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针对公司部分内控制度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协助公司改进和完善内控制度。
3、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不定期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商讨和解决辅导对象尚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有针对性地制定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辅导期内,固润科技的内部控制制度已经较为完善,但仍需结合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持续完善,辅导工作小组将同其他中介机构协助辅导对象持续完善相关内控制度,督促管理层执行相关公司管理制度,进一步确保内控制度的持续有效运行,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提供相应解决建议。
国泰君安作为辅导机构将持续关注辅导对象在未来辅导期内的规范运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持续跟踪解决,确保固润科技合法规范经营。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在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本期辅导工作中勤勉尽责,履行了辅导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各项辅导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辅导工作小组下一步将在继续推进全面深入的尽调工作的同时,就辅导过程中的问题组织集中学习,并进一步督促公司强化合规意识、完善现有管理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使公司符合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的要求。
四、其他重要事项
无
特此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报告(第二十四期)》之签字盖章页)
辅导小组成员:
马玉苹 杨鹏宇 杨冬
郑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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