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报告
(第二十三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固润科技”)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泰君安为做好固润科技的辅导工作,由马玉苹、杨鹏宇、杨冬、郑兴权、王小白组成了专门的辅导小组,组织、参与了固润科技的辅导工作。马玉苹任辅导小组组长。
北京瑞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瑞强”、“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亦参加了固润科技的辅导工作。
1、辅导时间
国泰君安已完成第二十二期辅导工作,并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向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报送了第二十二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本期为第二十三期辅导。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持续关注辅导对象财务、业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查阅并收集基础资料、凭证;
(2)通过组织自学、专题讨论、个别答疑等方式,对公司接受辅导人员进行辅导培训,督促进行监管法规的学习,强化相关人员对于我国资本市场和监管政策的认识与理解;
(3)对于辅导中发现的重要问题适时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讨论公司须进一步改进的事项,督促公司持续规范经营;
(4)通过远程电话会议、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及时沟通;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继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辅导小组全面收集、整理尽职调查资料,通过访谈更为系统、深入地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并督促辅导对象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整改,及时了解整改进度。
2、规范运作辅导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协助解决,同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内部议事规则履行相关程序,确保重大事项审议程序的合规性和完备性。
3、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沟通尽调情况及辅导工作进展,与辅导对象及各中介机构讨论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现的财务专项问题、法律专项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并督促辅导对象落实。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辅导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执行过程中仍存在完善的空间。辅导工作小组将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进行细化的指导和监督,不断强化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内控机制的持续有效运行。
随着尽职调查的不断深入辅导工作小组将同其他中介机构持续关注辅导对象的规范运作情况,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公司落实。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在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本期辅导工作中勤勉尽责,履行了辅导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各项辅导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下一步,国泰君安将继续以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培训工作,推进固润科技的全面尽职调查工作,对前期已发现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的最新规定,对辅导对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建立完善的工作底稿。
四、其他重要事项
无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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