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9
浙江茉织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5%股权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6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了《浙江茉织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 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由于2017年4月14日浙江万印和标签科技公司完成增资,增资后,公司对其持股比例由 71%降至 46%,本公司与其关系由实际控制变为参股关系。《浙江茉织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涉及的:对其“控股子公司”的认定有误,应为“参股公司”,现予以更正。
1、公告名称
更正前:
浙江茉织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5%股权的公
告
更正后:
浙江茉织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浙江万印和标签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的公告
2、将第一部分“一、交易概况”中
更正前:
公告编号:2017-034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名称:《关于收购浙江万印和标签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的议案》,本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6月13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浙江茉织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收购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收购浙江万印和标签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名称:《关于收购浙江万印和标签科技有限公司 5%股权的议案》,本议案内容详见 2017年 6月 13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浙江茉织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收购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将第五部分“五、本次交易对于公司的影响”中
更正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万印和标签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提升有助于强化公司与万印和标签的协同发展,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起到积极的作用。
更正后:
公告编号:2017-034
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万印和标签科技有限公司将由参股关联企业变为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持股比例提升有助于强化公司与万印和标签的协同发展,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起到积极的作用。
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更正后的《浙江茉织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浙江万印和标签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的公告》。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茉织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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