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12
公告编号:2017-047
证券代码:835567 证券简称:山东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山东泰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之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泰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4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
《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经事后审核发现,公
司披露的《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的部分内容存
在笔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一:封面落款部分
更正前:
“主办券商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
乐路989号45层 二〇一七年三月”;
现更正为:
“主办券商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
路989号45层 二〇一七年四月”。
更正二:公告正文部分
“四、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之“(五)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
公告编号:2017-047
更正前: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7年3月1日,认购方徐如军、隋树海、邹凤芹、崔莲花、
张璇、刘乐涛、陈正立、屈清秀(以下统称“乙方”)分别与公司(以下统称“甲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合同》。”现更正为: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7年3月31日,认购方徐如军、隋树海、邹凤芹、崔莲花、
张璇、刘乐涛、陈正立、屈清秀(以下统称“乙方”)分别与公司(以下统称“甲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合同》。” 除以上更正外,《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变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山东泰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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