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杭开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杭开科技资讯
2015-10-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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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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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杭开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杭州杭开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杭州杭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杭开公司),杭州杭开公司系由浙江杭开投资有限公司、孙旭虹、孙建仁投资设立,于2010年3月18日在杭州市拱墅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3010000011516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800.00万元。历次股权转让及增资,截至2015年6月30日,杭州杭开公司由浙江杭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杭开电气有限公司、张于等6位自然人共同投资,注册资本1,600.00万元。杭州杭开公司以201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采取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本公司,本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2日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妥变更登记,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552651362K的营业执照。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1,600万元,股份总数1,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本公司属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业。经营范围:生产:给排水成套设备、不锈钢金属制品;服务:潮汐发电设备及煤炭开采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批发、零食:机电设备(除专控);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将四川杭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杭开公司)、江苏杭开明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杭开公司)等2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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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计期间为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

(三)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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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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