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25
公告编号:2017-029
证券代码:835548 证券简称:巅峰科技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深圳市巅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7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通
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25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张亚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5人, 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董事共5人,缺席本次董事会决议的董事共0人。
全部董事均出席,未有董事缺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29
(一)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组织编制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报告包括主要财务数据和关键指标、重要事项、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等要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及发展需求,于2017年5月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申请信用额度为100万元的贷
款,用途为采购原材料,以张亚伟名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头深南大道与前海路东南角(权利证号为:深房地字第4000396168号)提供抵押担保,张亚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以公司名下除京东应收账款以外其他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17-029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请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17年9月11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进行表决。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巅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巅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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