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27
公告编号:2017-049
证券代码:835520 证券简称:信诺立兴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黄骅市信诺立兴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黄骅市信诺立兴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公司2017年定向发行股票的反馈问题,要求补充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鉴于该情形属于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的情形,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本次董事会以电话及口头方式发出临时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7人,其中2名董事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于锦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本次定向发行的认购
对象签署备忘录及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推进公司本次定向发行顺利进行,公司实际控制人于锦军、于江坤、于洪里与本次定向发行的认购对象日照瀚元信诺新材料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9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盈科盛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承基(北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富信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关于认购黄骅市信诺立兴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的备忘录》、《关于<关于认购黄骅市信诺立兴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的备忘录>的补充协议》以及《关于<关于认购黄骅市信诺立兴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的备忘录>的补充协议之二》,约定了实际控制人于锦军、于江坤、于洪里针对公司的上市承诺、合法合规经营义务、股份回购事宜以及股份转让限制等。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公司2017年定向发行股票的反馈
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本次定向发行的认购对象签署的上述协议需要补充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现提请各位董事对上述协议进行补充确认。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17年11月12日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本次定向发行的认购对象签署备忘录及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三、 备查文件目录
《黄骅市信诺立兴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公告编号:2017-049
议决议》。
黄骅市信诺立兴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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